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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湘潭市湘乡法院执行局远赴2000公里外的北京,为湘乡一民营企业追回损失100余万元。
据悉,申请执行人湖南省荣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宏公司”)系湘乡一家民营企业。2018年8月13日,为将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晋升为一级资质,该公司通过网络咨询相识并与北京富田公司(以下简称“富田公司”)签订《咨询协议》,按约定一次性向富田公司支付了150万元咨询服务费,由其负责为公司办理资质升级工作,但富田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任务,经催缴退款无效后,荣宏公司向湘乡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富田公司应返还荣宏公司咨询费15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富田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2021年荣宏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湘乡法院执行局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经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多地法院存在涉执未结案件,此案执行陷入僵局。
近年来,荣宏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法人多次来到湘乡法院,表达企业困难以及申请远赴北京进行现场执行的意愿。为破解执行不能的难题,充分保障该企业的胜诉权,解决企业燃眉之急,经研究,湘乡法院执行局决定组织专门执行力量赶赴北京,不遗余力啃下这块“硬骨头”。
到达北京后,执行干警们立马通过外围查询被执行人在北京的登记财产情况及人身线索情况。终于,在北京一写字楼内发现被执行人傅某某的踪迹,其正与他人另开公司经营同样的项目,且更换了对外名称。
执行干警们和申请执行人赶到傅某某所在写字楼,说明来意后,现场组织申请执行人与傅某某面对面交流、协商。经执行法官反复陈说利害、释明法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傅某某当场支付第一笔款项20万元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并承诺剩余款项今年5月底之前全部还清。至此,历经两年毫无线索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民之所向行之所至。湘乡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企业有呼,我们必应”,不断加大案件审执力度,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以实招硬招为企业纾难解困,以实际行动践行湖南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蒋丛仁 狄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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